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启动|热点聚焦

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26-01-31 10:21:09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已经开始。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如何进行申报操作?厦门税务日前发布相关指南,提醒相关纳税人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汇算办理。

据税务部门介绍,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都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

经营所得包括哪些内容?


【资料图】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如何计算税款?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收入)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

经营所得汇算如何申报?

符合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条件的纳税人如果只取得了一处经营所得,则应当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即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如果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则应当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即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办理渠道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算:

一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二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三是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提醒

申报操作指南

Web端

❶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❷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B表)】进入申报界面,再根据是否有多处经营所得选择申报【经营所得(C表)】,填报完成后保存提交,如有应补(退)税额,可根据提示一并办理补退税。

❸申报表报送成功后若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询】。申报成功未缴款时,若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扣缴端

❶软件下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工具】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❷申报操作: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经营所得】,进入“经营所得”申报模块,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申报填写。报表填写完成后,勾选报表记录,点击【提交申报】。

温馨提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仅受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无法受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标签: 消费导报网 24小时资讯

精彩放送